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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前幾天,電視新聞上不斷播送著一名罹患產後憂鬱症的母親,將自己親生的男嬰砍死後再自殘的人倫悲劇,令人不勝唏噓,也讓不少正沉浸在幸福感中的準媽媽們,內心蒙上一層陰影。

 

    其實,孕婦生產後,難免出現情緒低落的狀況,一般約兩周左右即可恢復;至於極度嚴重的產後憂鬱症,﹝或稱為產後精神postpartum psychosis﹞,發生率僅有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;前述新聞中的個案,則是本就有憂鬱症,因懷孕停藥,才讓產後憂鬱症狀加重,導致悲劇的發生。因此,我們必須從兩個方面討論:第一,婦女該如何面對產後憂鬱症?第二,憂鬱症患者懷孕期間該不該停藥?

 

    今年四月份美國婦產醫學期刊指出,產後憂鬱症會對嬰兒造成長期和短期的負面影響。該病診斷率及治療率明顯不足,主因在於過去缺乏系統性藥物治療研究,醫師在診療及使用藥物時,無法得知藥物對母乳是否造成影響,常會錯失治療先機。該期刊建議,小兒科及婦產科醫師對PPD的診斷及治療,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。

    根據國外研究,15%產後婦女罹病,通常發生在產後六個月內,症狀包括:缺乏自我照顧、忽視嬰兒、親子關係不良等,這些都是沒有適當治療的危險因子。今年五月份的Women Health期刊根據系統性文獻回顧指出,若能早期診斷及治療,可以減輕母子所受的痛苦,包括團體或個別認知行為治療、荷爾蒙、母親按摩嬰兒、心理治療、運動、配偶衛教、抗鬱劑、聖約翰草,甚至電話諮商等,都可以產生效果。

   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議題是,罹患憂鬱症的女性,能不能孕育自己的下一代?在我的門診上,偶有長期服用抗憂鬱劑的年輕女性,在發現意外懷孕後擔心不已,前來詢問停藥的事情。有些患者在憂鬱症改善後,因為堅持想懷孕,在家族間引發軒然大波,憂鬱症狀反而加重;甚至有擔心抗憂鬱劑會造成畸胎,一發現懷孕就去拿掉的案例。

 

    其實,雖然我們不能完全排除孕婦在懷孕期間的用藥危險性,但只要經過醫師詳細評估,憂鬱症患者在懷孕期及哺乳期間使用安全性較高的抗鬱劑,是可以被接受的。一般而言,醫師多建議患者在懷孕初期前三個月停藥,但若憂鬱症狀已嚴重到危及生命,還是得依狀況服藥。

    總之,為了避免上述殺嬰的悲劇事件重演,家人在發現媽媽有傷害自己或嬰兒的可能性時,即應卸下其照顧嬰兒的重責大任。尤其,罹患產後憂鬱症的婦女極需要家人的扶持,若有必要,也須前往精神科接受醫師診斷,以評估是否須使用抗憂鬱劑來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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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rlin33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