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秀華╱高雄報導】高雄市一名婦人前天兩度至同一家賣場行竊,第一次偷了洗髮精附贈的頭巾,店家調監視器畫面發現,認為損失不大並未追究;但婦人當晚又二度進入賣場,偷了190元的電池,當場被抓包,雖婦人辯稱患有「解離症」,行竊時意識不清,還拿出醫師證明,但警方未採信其說詞,訊後仍依竊盜罪送辦

警方指出,48歲陳姓婦人前天上午至苓雅區的「全聯福利社」,將貨架上洗髮精附贈的藍色運動頭巾拆下,放在外套口袋後離去。店員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,但認為頭巾是贈品損失不大未報警。
沒想到,當晚10時許,陳婦又進店內從貨架拿了兩盒價值190元的電池及一盒60元麥片,結帳時只付麥片錢,離開時大門感應器響起,店員將她攔下報警。

還拿診斷書證明

陳婦被逮後辯稱患有「解離症」,並拿出醫師診斷書證明,但警方認為陳婦兩度行竊,認定她偷竊訊後送辦。
耕心療癒診所精神科醫師林耕新指出,解離症是一種精神官能症,病人意識、記憶功能受損,突然或漸進式的忘記自己是誰,身處何處或對以前的事失憶或完全忘記,但是否能當犯罪的辯解,仍須由專業精神醫師鑑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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